南陽市市場監管局高新分局
關于國抽本級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結果的
通 告
一、抽檢基本情況
在市場監管總局本級食品抽檢中,我區南陽高新區鴻盛水產品商行銷售的黑魚經抽樣檢驗,其中恩諾沙星項目含量不符合GB要求,檢驗結論為不合格。
二、調查處理情況
南陽高新區鴻盛水產品商行銷售黑魚未履行進貨查驗義務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條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三)的規定,責令南陽高新區鴻盛水產品商行改正違法行為,并予以警告行政處罰。
三、原因排查及企業整改情況
經分析,造成該批次黑魚不合格的原因是由于黑魚生產養殖過程中原料或輔料添加引起。企業已作出以下整改:1、作為食品經營單位,應當以食品安全作為第一要務,采購合格食品,嚴把產品質量關。2.嚴格履行進貨查驗義務,認真查驗并保存好供貨商的索證索票。南陽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已通過對該企業的復查驗收。
南陽市市場監管局高新分局
2025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