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業見習單位認定工作辦事指南
一、見習單位條件
1.省內依法注冊、登記的各類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及其他社會經濟組織;
2.符合我省產業發展導向、規模較大、經濟社會效益較好、行業內知名度較高;
3.具有較強的社會責任感,內部制度健全,能夠按照有關規定對見習人員進行規范有效的管理;
4.有專門人員具體負責見習管理工作,按照見習人數的一定比例(不超過一帶三)委派實踐經驗豐富、技術水平較高、責任心較強的人員作為見習帶教老師;
5.能夠持續提供一定數量見習崗位,提供的見習崗位具備一定的技術含量和業務內容,且有助于見習人員提高技能水平和實踐能力;
6.能夠按時足額為見習人員發放見習基本生活費,辦理人身意外傷害保險;
7.嚴格遵守國家和我省有關法律法規,有符合國家和我省規定的勞動保護和職業防護措施。
二、受理機構
按照屬地管理、分級負責的原則,縣級以上(含縣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及其所屬公共就業人才服務機構進行受理。
三、受理方式
窗口或河南就業網上辦事大廳(電腦端)受理。
四、辦理要件
1.就業見習單位申請報告;
2.就業見習單位申報表;
3.就業見習崗位計劃表;
4.企業法人營業執照、事業單位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
五、辦事流程
1.單位申請。通過河南省“互聯網+就業創業”系統,向當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或其所屬公共就業人才服務機構提出,并提交相關材料。其中,在鄭省屬及以上單位可向省公共就業人才服務機構提交申請材料。
2.資料審核。相關部門(機構)收到申請材料后,在10個工作日內進行書面審核,提出初步意見。
3.考察評估。對通過材料審核的申請單位,由同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在15個工作日內組織相關專家對其見習場所、管理制度、師資配備、經營管理等進行實地考察評估,提出專家評估意見。
4.公示認定。同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根據專家考察評估意見,將擬認定見習單位名單在部門官網公示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無異議的,予以發文確認。
初次認定的見習單位及其見習崗位計劃有效期為兩年,有效期滿經復查合格的,可延續兩年。復查按照見習單位審核認定程序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