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陽高新區綜合辦公室
關于廢止部分規范性文件的通知
各相關單位:
為維護法制統一和政令暢通,經有關部門評估論證并報管委會研究同意,決定對以區管委會及辦公室制定的主要內容不符合上位法和上級文件規定的、依據的法律法規等上位法已廢止的、主要內容已被新文件涵蓋或替代的、不適應經濟社會發展實際的部分規范性文件予以廢止。
自本通知印發之日起停止執行本通知附件所列規范性文件。
附件:廢止規范性文件目錄
南陽高新區綜合辦公室
2025年4月16日
附 件
廢止規范性文件目錄
1.《南陽高新區管委會辦公室關于印發高新區光電孵化園標準廠房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宛開管辦〔2014〕23號)
2.《南陽高新區管委會關于建筑業轉型發展的意見》(宛開管〔2018〕7號)
3.《南陽高新區綜合辦關于印發南陽高新區光電孵化園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宛開辦〔2018〕20號)
4.《南陽高新區管委會關于支持大學科技園發展的實施意見》(宛開管〔2018〕6號)
5.《南陽高新區管委會關于南陽高新區企業上市掛牌倍增行動實施方案的通知》(宛開管〔2023〕5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