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陽高新區市場監督管理分局機構職能信息
主要職責:
(一)負責全區市場綜合監督管理。組織實施市場監督管理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制定有關政策性措施、標準組織實施質量強市戰略、食品安全戰略、標準化戰略、知識產權戰略。擬訂并組織實施有關規劃,規范和維護市場秩序,營造誠實守信、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
(二)負責全區市場主體統一登記注冊。組織指導全區各類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和從事經營活動的單位、個體工商戶等市場主體的登記注冊工作。建立市場主體信息公示和共享機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關信息,加強信用監管,推動市場主體信用體系建設。
(三)負責全區反壟斷執法相關工作。統籌推進競爭政策實施,指導實施公平競爭審查制度。根據委托,承擔反壟斷執法調查工作。
(四)負責監督管理市場秩序。依法監督管理市場交易、網絡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的行為。組織指導查處不正當競爭、違法直銷、傳銷、侵犯商標專利知識產權和制售假冒偽劣行為。組織指導全區價格監督檢査工作。指導全區廣告業發展,監督管理廣告活動。指導查處無照生產經營和相關無證生產經營行為。擬訂全區消費者權益保護的具體措施,開展消費維權工作。
(五)負責全區宏觀質量管理。擬訂并實施質量發展的制度措施。統籌全區質量基礎設施建設與應用。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重大工程設備質量監理制度,組織重大產品質量事故調查,組織實施缺陷產品召回制度,監督管理產品防偽工作
(六)負責全區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組織實施產品質量安全風險監控和監督抽查工作。組織實施質量分級制度、質量安全追溯制度。負責全區工業產品生產許可管理工作。負責全區纖維質量監督工作。
(七)負責全區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綜合管理特種設備安全監察、監督工作,監督檢查高耗能特種設備節能標準和鍋爐環境保護標準的執行情況。會同有關部門組織特種設備安全一般事故調查工作。
(八)負責全區食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協調。組織擬訂全區食品安全政策性措施并組織實施。負責食品安全應急體系建設,組織指導重大食品安全事件應急處置和調查處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報制度。
(九)負責全區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建立覆蓋全區食品生產、流通、消費全過程的監督檢査制度和隱患排查治理機制并組織實施,防范區城性、系統性食品安全風險。推動建立食品生產經營者落實主體責任的機制,指導企業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追溯體系。組織開展全區食品及相關產品安全監督抽檢、風險監測、核查處置和風險預警、風險交流工作。組織實施區級權限內的食品生產許可工作。
(十)負責全區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經營使用環節安全監督管理、交接;貫徹執行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法律法規;貫徹執行鼓勵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新技術新產品的管理與服務政策
(十一)監督實施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標準和分類管理制度。配合實施中藥品種保護制度和國家基本藥物制度
(十二)負責全區藥品零售許可、醫療器械經營許可互聯網銷售備案。監督和指導實施藥品、醫療器械的經營、使用質量管理規范。
(十三)負責組織全區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監督檢查。依法查處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經營使用環節的違法行為。組織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質量抽查檢驗。監督實施問題產品召回和處置。
(十四)負責全區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上市后風險管理。組織開展藥品不良反應、醫療器械不良事件和化妝品不良反應的監測、評價和處置工作。依法承擔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安全風險監測、應急管理工作。
(十五)負責統一管理全區計量工作。推行法定計量單位和國家計量制度,管理計量器具及量值傳遞和比對工作。規范、監督商品量和市場計量行為。
(十六)負責統一管理全區標準化工作。組織實施標準化法律法規。依法承擔地方標準組織制定工作。依法協調指導和監督團體標準、企業標準制定工作。管理全區商品條碼工作
(十七)負責統一管理全區檢驗檢測工作。組織實施檢驗檢測法律法規、政策、工作制度,推進檢驗檢測機構改革,規范檢驗檢測市場,完善檢驗檢測體系,指導協調檢驗檢測行業發展。
(十八)負責統一管理、監督和綜合協調全區認證認可工作。組織實施國家統一的認證認可和合格評定監督管理制度
(十九)負責全區知識產權監督管理和保護運用。組織實施知識產權創造、保護、運用和交易運營的政策、規劃建設完善知識產權保護體系、公共服務體系,指導商標專利執法,保護知識產權,促進知識產權創造和運用。
(二十)負責促進全區非公經濟發展,指導、協調全區市場監督管理系統開展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專業市場黨建工作。
聯系方式:
辦公地址:南陽市高新區兩相路創業大廈5樓
辦公時間(工作日):
夏季 上午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
冬季 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
聯系電話:0377-63295605
負責人:閆磊,分局黨組書記、局長
內設機構
1.辦公室(法規股):對應市局辦公室、綜合規劃科、法規科、執法稽查科、財務科、審計科、機關黨委、機關紀委、人事科、老干科等。完成市局及分局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2.行政審批服務股(登記注冊股):對應市局行政審批服務科(登記注冊科)、信用監管科、非公經濟促進科等。完成市局及分局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3.市場監督管理一股(12315中心):對應市局消保分局、反壟斷和反不正當競爭科、知識產權保護科、知識產權促進科、廣告科、市場監管科、價格監管科等。完成市局及分局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4.市場監督管理二股:對應市局質量發展科、產品質量監管科、食品協調科、食品生產科、食品流通科、餐飲食品監管科、抽檢監測科等。完成市局及分局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5.市場監督管理三股:對應市局藥品監管科、化妝品監管科、醫療器械監管科、藥械、化妝品不良反應監測科等。完成市局及分局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6.市場監督管理四股:對應市局特種設備安全監管科、計量科、標準化科、認證監管科、檢驗檢測監管科等。完成市局及分局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派出機構
1.張衡市場監管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市場監督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規和政策,依據授權或委托依法組織實施日常監管工作;負責轄區市場秩序監管;負責轄區相關市場主體的登記注冊與信用監管;負責轄區食品安全監管;負責轄區內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特種設備、質量安全、標準化、計量、認證認可、檢驗檢測、廣告、商標、專利、價格等監管工作;負責轄區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工作;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任務。
2.百里奚市場監管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市場監督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規和政策,依據授權或委托依法組織實施日常監管工作;負責轄區市場秩序監管;負責轄區相關市場主體的登記注冊與信用監管;負責轄區食品安全監管;負責轄區內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特種設備、質量安全、標準化、計量、認證認可、檢驗檢測、廣告、商標、專利、價格等監管工作;負責轄區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工作;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任務。
3.中關村科技產業園市場監管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市場監督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規和政策,依據授權或委托依法組織實施日常監管工作;負責轄區市場秩序監管;負責轄區相關市場主體的登記注冊與信用監管;負責轄區食品安全監管;負責轄區內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特種設備、質量安全、標準化、計量、認證認可、檢驗檢測、廣告、商標、專利、價格等監管工作;負責轄區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工作;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