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報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務院令第492號,以下簡稱《條例》)有關規定,由高新區綜合辦公室匯總全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情況編制而成。本年報中所列數據的統計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本年報的電子版可在高新區人民政府門戶網站(www. nygxq.gov.cn)瀏覽。若有疑問或意見建議,請與高新區綜合辦公室聯系(地址:南陽市兩相路96號,郵編:473000,電話:0377-62378922,傳真:0377-62378826,電子信箱:nygaoxinqu@163.com)。
一、加強公開解讀回應工作
一是高新區將公開透明作為工作的基本要求,堅持公開為常態、不公開為例外,制定的政策除依法需要保密的以外及時公開,以促進依法行政和政策落地見效,充分保障人民群眾的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和監督權。二是高新區著重加強了推進行政權力運行、社會保障服務、公共服務、就業服務等方面重點領域的信息公開工作,將重點領域政府信息公開納入主動公開基本目錄,在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中公布。
二、推進政務公開平臺建設
一是加大網絡渠道公開力度,依托政府網站,推進電子政務建設和網上政務公開,截至目前,我區在政府網、微信上發布公示、公告、通知等各類信息400余條。二是不斷規范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接收渠道,健全完善依申請公開聯系人檔案,落實受理人員責任。規范答復文書格式,及時在政府網站和依申請公開平臺公開答復文書格式規范。加強與信訪、法院等部門和單位的協調聯動,暢通內部工作流轉與銜接。三是結合“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做好辦事大廳政務公開工作。各窗口單位從深化政務服務著手,充分利用政務公開欄和告示板全面公開本部門的工作職責、人員信息、辦事流程、辦理時限、投訴舉報電話等內容,給辦事群眾提供了一目了然的辦事指引。
三、推進政務公開制度化建設
著眼長效機制,建立各項制度。我區進一步修訂完善《高新區政府信息公開目錄編制制度》、《高新區政府信息公開指南編制》、《高新區政府信息發布協調機制》、《高新區政府信息發布保密審查制度》,加強與人民群眾的聯系和溝通,保障人民群眾對我區信息公開的知情權。
四、2018年工作完成情況。
1、主動公開全面情況
我區按照法定的范圍和程序,凡屬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均在20個工作日內予以公開。2018年,我區公開政府信息累計達203條。其中,規范性文件有63條。
2、政務公開工作要點實施情況
(1)財政資金信息公開情況
切實做好預決算公開及“三公經費”公開工作,明確要求各部門(除涉密部門外)自批復后20日內將部門預算、決算內容向社會公開,各單位均已公開2018年預決算信息。
(2)公共資源配置信息公開情況
今年以來,通過網站公開各類建設保障性住房項目信息、房屋征收和補償信息相關文件等6條。
(3)環境保護信息公開情況
今年以來共發布污染防治、環境監測、環境執法、突發環境事件等信息8條(次)。
3、依申請公開情況
今年以來,受理信息公開申請2件,網上申請2件。受理的2件依申請件全部按時辦結。
4、政府網站建設情況
一是優化網站內容。今年10月份加入了市政府網站群,使內容更加完善,系統更加穩定。二是提升服務水平。今年以來,處理“主任信箱”留言20余件,并在規定的時間內進行回復,增強了政府網站的信譽度。及時更新網站公告,加強事關民生的重大事件的報道,使群眾足不出戶就能全面了解政府工作的服務內容、工作流程和服務承諾等。
5、行政復議、行政訴訟和舉報投訴情況
2018年全年度未被提起行政復議、行政訴訟。
6、會議培訓和機構建設情況
一是會議培訓情況。2018年,我區召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或培訓會議2次,培訓80余人次。
五、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及相關解決措施
高新區扎實推進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依然存在一些問題和不足:一是人員依舊不足,雖然目前有專門人員處理信息公開工作,但是因辦公室工作繁雜,很多時候還需要兼顧其他工作,導致有時不能全身心的投入政務公開的工作中去。二是工作機制仍需進一步理順,因為高新區自身特殊的性質,在區直部門和各派出機構的相互溝通上還需進一步完善。
針對以上問題,高新區積極尋求解決方案。一是加強網站建設和日常的維護、管理。二是加強全體人員的信息公開意識,加大與區直部門和派出機構的溝通聯系,擴展工作覆蓋面。
六、下一步工作打算
2019年我區將進一步加大政務公開工作的力度。主要做好以下幾個方面的工作。一是進一步建立和完善政務公開工作制度。落實目標責任制,全面規范信息公開目錄,做到目錄內容與站內信息一致,規范公開流程,及時更新目錄內容,方便公眾查閱、申請、獲取政府信息,促進我區信息公開工作走向制度化、規范化軌道。二是進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開網站建設工作。加強政府網站信息公開專欄建設,充分發揮其第一平臺的作用,及時更新圖片,合理布局網站頁面,做到圖文并茂,保證頁面質量。
高新區綜合辦公室
2019年3月18日
統 計 指 標 | 單位 | 統計數 |
一、主動公開情況 | —— | |
(一)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數 | 條 | 203 |
其中:主動公開規范性文件數 | 條 | 63 |
制發規范性文件總數 | 件 | 63 |
(二)通過不同渠道和方式公開政府信息的情況 | —— | |
1.政府公報公開政府信息數 | 條 | 0 |
2.政府網站公開政府信息數 | 條 | 109 |
3.政務微博公開政府信息數 | 條 | 0 |
4.政務微信公開政府信息數 | 條 | 131 |
5.其他方式公開政府信息數 | 條 | 0 |
二、回應解讀情況 | —— | |
(一)回應公眾關注熱點或重大輿情數 | 次 | 0 |
(二)通過不同渠道和方式回應解讀的情況 | —— | |
1.參加或舉辦新聞發布會總次數 | 次 | 0 |
其中:主要負責同志參加新聞發布會次數 | 次 | 0 |
2.政府網站在線訪談次數 | 次 | 0 |
其中:主要負責同志參加政府網站在線訪談次數 | 次 | 0 |
3.政策解讀稿件發布數 | 篇 | 0 |
4.微博微信回應事件數 | 次 | 0 |
5.其他方式回應事件數 | 次 | 0 |
三、依申請公開情況 | —— | |
(一)收到申請數 | 件 | 2 |
1.當面申請數 | 件 | 0 |
2.傳真申請數 | 件 | 0 |
3.網絡申請數 | 件 | 2 |
4.信函申請數 | 件 | 0 |
(二)申請辦結數 | 件 | 2 |
1.按時辦結數 | 件 | 2 |
2.延期辦結數 | 件 | 0 |
(三)申請答復數 | 件 | 2 |
1.屬于已主動公開范圍數 | 件 | 0 |
2.同意公開答復數 | 件 | 2 |
3.同意部分公開答復數 | 件 | 0 |
4.不同意公開答復數 | 件 | 0 |
其中:涉及國家秘密 | 件 | 0 |
涉及商業秘密 | 件 | 0 |
涉及個人隱私 | 件 | 0 |
危及國家安全、公共安全、經濟安全和社會穩定 | 件 | 0 |
不是《條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0 |
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5.不屬于本行政機關公開數 | 件 | 0 |
6.申請信息不存在數 | 件 | 0 |
7.告知作出更改補充數 | 件 | 0 |
8.告知通過其他途徑辦理數 | 件 | 0 |
四、行政復議數量 | 件 | 0 |
(一)維持具體行政行為數 | 件 | 0 |
(二)被依法糾錯數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數 | 件 | 0 |
五、行政訴訟數量 | 件 | 0 |
(一)維持具體行政行為或者駁回原告訴訟請求數 | 件 | 0 |
(二)被依法糾錯數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數 | 件 | 0 |
六、舉報投訴數量 | 件 | 0 |
七、依申請公開信息收取的費用 | 萬元 | 0 |
八、機構建設和保障經費情況 | —— | |
(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專門機構數 | 個 | 3 |
(二)設置政府信息公開查閱點數 | 個 | 1 |
(三)從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人員數 | 人 | 4 |
1.專職人員數(不包括政府公報及政府網站工作人員數) | 人 | 1 |
2.兼職人員數 | 人 | 3 |
(四)政府信息公開專項經費(不包括用于政府公報編輯管理及政府網站建設維護等方面的經費) | 萬元 | 2 |
九、政府信息公開會議和培訓情況 | —— | |
(一)召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會議或專題會議數 | 次 | 2 |
(二)舉辦各類培訓班數 | 次 | 2 |
(三)接受培訓人員數 | 人次 | 80 |